一月四日
2 神榮耀的光輝,神本質的印像
基督是神榮耀的光輝,和祂本質的印像,意思就是祂是神臨到我們。我將圖章蓋在紙張上,圖章就臨到紙張。同樣,基督作神本質的印記,印像,乃是神臨到我們。因此,基督是神臨到我們,是神來與我們成為一。太陽光線的照耀就是太陽的臨到我們。我們若留在陽光中一段時間,太陽的某種元素就灌輸到我們裡面。這是對太陽臨到我們的經歷。同樣,神的兒子基督是神自己達到我們,臨到我們。我們有一位神,祂達到我們,臨到我們,好拯救我們,並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。
歌羅西一章十五節和林後四章四節說,基督是『神的像。』神是不能看見的,但基督是祂的像,彰顯祂的所是。歌羅西一章十五節的像,不是指物質的形狀,乃是指神的所是在一切屬性和美德上的彰顯。這解釋可由歌羅西三章十節和林後三章十八節得著證實。基督既是神的像,就是神的彰顯。人若沒有物質的形狀或形像,就無法彰顯自己。人是藉著他物質的形像得著彰顯。雖然神是不能看見的,但祂藉著祂的像,就是祂的兒子,得著彰顯。
說基督是神的像,含示祂就是神這位創造者。我們看見基督,就看見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彰顯,因為祂自己就是神。因此,基督,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,實際上就是彰顯出來的神自己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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