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十四日
五 生命的話
約壹一章一節說,『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,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,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,我們所注視過,我們的手也摸過的。』在神格裡,基督是生命的話。這就是約翰一章一至四節、十四節所說到的『話,』這話在創世以前在永遠裡就與神同在,並且就是神;祂在時間裡成為肉體,生命就在祂裡面。這話傳輸永遠的生命,這話就是基督神聖的人位,是神一切所是的說明、解釋和彰顯。生命在祂裡面,並且祂就是生命。(約十一25,十四6。)『生命之話』這辭,在原文指明話就是生命。基督在祂的人位裡是神聖的生命,永遠的生命,是我們摸得著的。
我們若能問使徒約翰關於約壹一章一節的話,他也許會指向他的福音書。約翰一章一節、四節說,太初有話,話與神同在,話就是神,生命在話裡面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不僅如此,按約翰一章十四節,話成了肉體,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,有真理,並有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。在這一切經文裡,有話的解釋。話就是神。在這話裡有生命,這生命就是我們所需要的光。然後這奇妙的一位,就是話神,成了肉體。這就是說,祂成了人。祂是人,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。事實上,祂就是帳幕。不僅如此,這帳幕成為相互的住處,神與我們都能住在其中。在帳幕這裡我們享受恩典,我們得著實際,我們也看見榮耀。這就是約壹一章一節所說生命的話。
我們已指出,『生命之話』一辭,實際上指明話就是生命。這話,就是永遠的生命,成了人,作神與我們相互的居所。在這居所裡,我們享受祂作恩典,我們看見祂作我們的實際,我們也看見祂的榮耀。這榮耀,就是神的榮耀,成了神獨生子的榮耀。我再說,這話就是生命,這生命就是神的彰顯。這就是說,生命的話乃是神的彰顯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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