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十八日
十 生命的創始者,生命在祂裡面
基督是生命的創始者,生命在祂裡面。在行傳三章十五節,彼得在他的傳講裡宣告:『你們殺了那生命的創始者,神卻叫祂從死人中復活了,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。』這裡的『創始者,』原文意創始者、起源、起始者、元首、元帥。這指明基督是生命的起源或起始者,因此祂是生命的創始者。
基督是生命的創始者,乃是為著將生命分賜、分授到別人裡面。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別人裡面,就是繁殖基督。為著這樣的繁殖,我們需要基督作生命的創始者,作生命的源頭。
人受造是器皿,要盛裝神作生命,如生命樹所指明的。(創二9。)然而,藉著創造,人僅僅是虛空的器皿,沒有真實的生命。人受造的生命不是真實的;真實的生命乃是神聖的生命,在基督裡的生命。在你接受基督那生命的創始者以前,你有怎樣的生命?那充其量不過是暫時的生命,並不是永久的生命,永遠的生命。它是瞬間的生命,不是恆久的生命。在我們接受基督以前,我們並不確定我們瞬間的生命會持續多久。實在說來,在我們得救以前,我們沒有生命,因為我們沒有在基督這生命的創始者裡面那神聖、永遠的生命。
在基督裡的生命是永遠、恆久、且永久的。所有的人都需要這樣的生命,就是在基督裡那神聖、非受造的生命。這生命是為著人的,而人是這生命的接受器。基督是那生命的創始者,生命就在祂的裡面,使神的生命能分賜到我們裡面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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