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十四日
六 據有地的另一位天使
按啟示錄十章一至七節,基督是另一位天使,要來據有地。啟示錄十章一節說,『我又看見另一位大力的天使,從天降下,披著雲彩,頭上有虹,臉面像日頭,兩腳像火柱。』這天使是從天降下的基督。此時祂披著雲彩,不是駕著雲,如在啟示錄十四章十四節,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節,二十六章六十四節者。駕著雲是公開的來,披著雲彩是隱密的來。在啟示錄十章一節,基督仍是隱密的來,不是公開的來。
作為來據有地的天使,基督的頭上有虹。這裡的虹指明基督在審判地並來據有地時,信守神與挪亞關於地所立的約。(創九8~17。)這也指明基督執行審判,是照著那坐在天上有虹圍繞之寶座上的神。(啟四2~3。)
啟示錄十章一節也告訴我們,基督是另一位大力的天使,臉面像日頭,兩腳像火柱。這裡,在靠近向地上的人公開來臨時,基督像日頭,不再像在天明前極黑暗時,向愛慕、等候祂的人顯為晨星。這裡柱指明堅定不移,(耶一18,加二9,)火指明神的聖別;(出十九18,來十二29;)基督要照著神的聖別,在地上執行審判。
啟示錄十章二節接著說,基督來據有地時,要『右腳踏在海上,左腳踏在地上。』腳踏在海上與地上,意思就是據有海與地,(申十一24,書一3,詩八6~8,)指明基督降臨是來據有地。只有祂夠資格據有地。
在約書亞記,神告訴百姓,凡他們腳掌所踏之地,他們都要得著。他們要走遍那地,凡他們所踏之地,都要成為他們的產業。基於同樣的原則,基督是神所差遣的另一位天使,要踏海踏地,因為地與海都已給了祂,作祂的產業。(詩二8。)雖然地與海已被祂的仇敵霸佔,但有一天,祂將不再容忍這霸佔。祂要來要求祂合法的產業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