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九日
三 話
在神格裡,基督是話。『太初有話,話與神同在,話就是神。』(約一1。)話乃是神的解釋、說明和彰顯;因此,這話就是解釋、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。
神是奧秘的,祂需要話來將祂彰顯出來。基督是話,解釋、說明並彰顯神。因此,基督是話,就是神的解釋、說明並彰顯。這話實際上就是神自己,並且不是隱藏、遮蔽且奧秘的神,而是解釋、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。
這話作為三一神的解釋,乃是為著神的說話。這話是完全的神,這事實乃是說,這是為著三一神的說話。這話成為肉體來作人,這人就是神的說話。這就是說,這人耶穌基督是神的話,是神的說話。祂不僅用清楚的話述說神,也用祂的所是和所作述說神。祂完全是神的話,是神的說話。有時候祂用話說,有時候祂用行動說。祂的一切所是和所作,都述說神。
約翰一章十四節不僅說,話成了肉體;也說,話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。四福音所記載的故事,乃是成為肉體的神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的故事。話成為肉體,並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,為要以許多實際的方式表明神,彰顯神,說明神,解釋神。成為肉體的話是神的說話、彰顯和解釋。作為話,基督是解釋出來的神,是說明、彰顯並啟示出來的神,是給人認識的神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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