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月二十二日
三七 生命的源頭
詩篇三十六篇九節上半說,『在你那裡,有生命的源頭。』在神的殿,召會裡,基督是生命的源頭。在神的殿裡,聖徒有分於基督作這樣的源頭。
詩篇三十六篇九節上半在約翰四章十四節得應驗。在主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中,祂向她指明,她需要活的神子作源頭,成為在她裡面湧流的泉源。首先祂說,『你若知道神的恩賜,…你必早求祂,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。』(約四10。)神的恩賜包括祂的兒子和神聖的生命。這兩者是一個恩賜,因為神聖的生命是在神的兒子裡面,(約壹五11~12,)並且神的兒子實際上就是神聖的生命。(約十四6。)人生的乾渴只能藉著那已經賜給我們作永遠生命的一位,得著滿足。為這緣故,主接著說,『凡喝這水的,還要再渴。』(約四13。)『這水』表徵對物質和屬世事物的享受。只有一種『水,』就是耶穌基督,能滿足我們直到永遠。祂今天、明天、永遠滿足我們。因此,主說,『人若喝我所賜的水,就永遠不渴;我所賜的水,要在他裡面成為泉源,直湧入永遠的生命。』(約四14。)我們已經接受了祂,祂也已經在我們裡面成為泉源,直湧入永遠的生命。
一面,基督是活水的源頭;另一面,祂是泉源。在神裡面祂是源頭,但在我們裡面祂是泉源。祂進入我們裡面並住在我們裡面,就成為泉源,直湧入永遠的生命。每當祂在我們裡面湧流,我們就被帶進永遠的生命,我們的乾渴也得以解除。
詩篇三十六篇九節上半,也在啟示錄二十一章六節得應驗:『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。』這泉就是基督自己。在永世裡,我們這些神的眾子要享受基督作生命泉的水,直到永遠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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