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Search
Writer's pictureshpepher5x5

基督-王

四月十六日

二 王

基督據有地以後,要在國度裡作王管理地,同祂得勝的信徒治理列國。(啟二十4,6,二26~27。)祂是要來的王,千年國時在神要來的國裡成為元首和中心這將是

以賽亞三十二章一節 "看哪,必有一王憑公義作王,必有首領按公平掌權"。

耶利米二十三章五節 "耶和華說,日子將到,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;祂必作王掌權,行事精明,在地上施行公理和公義"

撒迦利亞十四章九節、十七節 "耶和華必作全地的王;那日耶和華必為獨一的神,祂的名也是獨一的名.....地上萬族中,凡不上耶路撒冷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的,必無雨降給他們。"

的應驗

當基督將地和所有的人(西一20)都救贖到祂國的範圍和組成成分,

當祂變賣一切買了國度,(太十三44,)

當祂從撒但的霸佔中拯救了地同所有的人,(啟二十2~3,)祂就有完全的權利,作得恢復之地和得恢復之列國的王。

在祂要來的掌權裡,神的權柄和榮耀要完全得顯明,(太六13,)全地連同人也要被帶進神創造的公義、平安、喜樂、以及完滿的福分裡。(賽三二1,16~18,三五1~2,5~7。)
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

13 views0 comments

Recent Posts

See All

Kommentare
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