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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-亞倫

八月十日

十九 亞倫

亞倫預表基督是大祭司。(出二八3,來五4~5。)亞倫蒙神呼召並設立為大祭司。(來五4,1。)基督更是如此;祂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,乃是神所命定的,(來五5,)是蒙了揀選,帶著人的需要到神面前去的人。亞倫作大祭司,替百姓辦理關於神的事。基督超越他,在神面前辦理我們一切的事件。在預表裡,亞倫為百姓和自己獻上禮物和祭物,(來五1,3,)但在實際裡,基督為著罪獻上自己作祭物。基督由亞倫所預表,為我們的罪將自己獻給神,(來七27,九14,26,十10,12,)為我們的罪成就平息,(來二17,)並且為我們成就了洗罪的事,以後就『坐在高處至尊至大者的右邊。』(來一3。)在十字架上,為我們的罪將祭物獻給神的基督,是由亞倫所預表的大祭司。因此,基督的祭司職分,就是亞倫的祭司職分這面,主要是為著罪得赦免。


亞倫在尊貴中被設立為大祭司,只有一生之久,因他被死攔阻,不能長久。但基督在榮耀中被命定作我們的大祭司,直到永遠。祂沒有死的攔阻。祂永遠得榮耀,作我們的大祭司。


亞倫是預表中的大祭司,將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擔在肩上和胸前。(出二八9~10,12,21,29。)今天,基督是實際裡的大祭司,在諸天之上在神面前擔負我們,保守我們。
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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