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十三
伍 在為人生活中
前面關於基督身位的信息,主要是與祂在神聖元素裡的身位有關。現在我們需要看見祂在屬人元素裡的身位。毫無疑問,基督的這一面也是為著神的分賜。神要將自己分賜到我們這人裡面,祂就需要成為人。在神能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以前,祂必須先將自己分賜到那人基督耶穌裡面。
我們已指出,在成為肉體裡,基督由神的靈成孕,並由童女所生。因著這種成孕和出生,祂有神聖的素質,也有屬人的素質。因此,基督在成為人時,乃是兼有神聖素質和屬人素質的神人。現在我們需要來看在為人生活裡的這位神人。
一 人子,顯為人的樣子
在為人生活裡,基督是人子,顯為人的樣子。祂不僅是人子;祂是顯為人的樣子,因祂的生活是人的生活。在馬太八章二十節,主說到祂自己是人子:『狐狸有洞,天空的飛鳥有窩,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』主耶穌在祂的生活中,一直顯為人的樣子。因此,腓立比二章八節說,在祂的為人生活中,祂『顯為人的樣子。』『樣子』一辭即外貌,外觀。這是特別重複腓立比二章七節的『樣式。』基督在祂人性裡的外表,向人顯為人的樣子。既顯為人的樣子,有人的樣式,祂就降卑自己。這就是說,祂作人時,不堅持什麼。反之,祂降卑自己,到死於十字架上的地步。首先祂有神的形狀,卻倒空自己。然後,既顯為人的樣的樣子,又降卑自己,順從至死。(腓二7~8。)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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