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三日
四二 大光
以賽亞九章二節說到照在黑暗裡的大光。引用且應驗這節的馬太四章十六節,將這節應用在基督身上:『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,看見了大光;住在死蔭之地的人,有光照耀他們。』基督離開耶路撒冷往加加利去的時候,祂是照在黑暗裡的大光。基督在出生時是星,但祂在盡職時是大光。有一天祂說,『我到世上來作光,叫一切信入我的,不住在黑暗裡。』(約十二46。)基督到這世上來是光的照耀,顯明神是光,(約十二46,來一3,)使人不至留在黑暗裡,乃信入這光,因而成為光的兒子。(約十二36。)
馬太四章十六節的光,乃是基督這照在黑暗裡的生命之光。(約八12。)『生命在祂裡面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』(約一4。)基督這神聖生命的具體化身,作生命的光在我們裡面照耀時,我們就在祂的光照之下。我們接受基督作神的彰顯,就有祂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,(西三4,)這生命就是在我們裡面照耀的光。因此,神聖的光乃是那運行在我們裡面之子裡的神聖生命。這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不能勝過光。(約一5。)我們跟從這光,生命的光,就絕不在黑暗裡行。(約八12。)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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