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月三日
雖然我們已經藉著基督的死得救,但我們仍需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。一面,我們已得救脫離地獄和神的審判。這是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,一次永遠成就的。另一面,我們仍需要從許多當前的難處中得救,包括脾氣、個性、驕傲、和嫉妒。雖然我們需要從數百個項目中得救,但在羅馬書,保羅對付七件主要的事,我們需要從其中得救。
首先,我們需要得救脫離罪的律。(羅八2。)在我們的肉體,我們墮落的身體裡,罪的律自然且自動的作工。這罪的律是在我們裡面自然運行的邪惡權勢。
我們需要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脫離的第二個消極項目是屬世。(羅十二2上。)我們生在屬世的環境裡,然後長大成為屬世的。屬世是在我們這人的裡面;因此,這是主觀的事,是我們構成的事。愛世界是我們墮落之構成的元素。
第三項是天然。(羅十二2下。)我們都有天然的生命和天然的個性。我們的構成是天然的。這一切天然的元素都是神的仇敵。神與我們天然的所是、天然的生命、天然的力量、天然的個性、或天然的能力毫無關係。這些天然的元素深深的在我們這人裡面,比罪的律深多了。罪的律主要與我們的肉體有關,但我們天然的所是就是我們的己。為著神定旨的緣故,我們需要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脫離我們的天然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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