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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-生命(四)

三月四日

我們也需要得救脫離我們的個人主義。(羅十二5。)因為我們都有個人主義的傾向,就天然說,我們沒有一個人喜歡與別人成為一。但神的心意不是要得著一班個別的信徒;反之,神的心意是要建造身體,以完成祂的定旨。要這定旨得完成,我們就需要得救脫離個人主義。


基督的生命也拯救我們脫離分裂。(羅十六17。)我們天然的人不喜歡成為一。成為一的意思就是受限制、受轄制,至終被治死。歷代以來,信徒中間缺少一。沒有一,反而有分裂加上分裂。所有的分裂都來自我們墮落性情中分裂的元素。


我們需要從其中得救的第六個消極項目是己的樣式。己的樣式,意思是天然自己的外表和彰顯。我們需要藉著模成神兒子的形像,(羅八29,)得救脫離己的樣式。在許多方面,我們還沒有基督的樣式。反之,我們具有己的樣式。因此,我們需要在生命裡得救脫離己的樣式,並且模成榮耀基督的樣式。


最後,我們需要得救脫離天然的身體。(羅八23。)至終,在神完全的救恩裡,我們的身體要得救贖,就是得榮耀。日子將到,我們物質的身體要改變形狀。


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一切,都是客觀的事實,但我們對這事實仍需要主觀的經歷,在生命裡的經歷。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,作我們的代替,但我們仍需要在祂的生命裡與祂聯合。基督在代替上的成就能在我們的經歷中應用在我們身上,惟一的路是藉著我們以基督作我們的生命。在約翰福音裡,祂明確並著重的說,『我就是生命。』(約十四6。)在祂的生命裡得救,實際上就是在基督自己的人位裡得救。只要我們在祂裡面,我們就在因祂的生命而得救的過程中。

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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