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十七日
五 神忠信的見證人
在啟示錄一章五節,基督稱為忠信的見證人。『並從那忠信的見證人、死人中的首生者、為地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』。基督這忠信的見證人見證神。沒有祂,我們無法認識神或得著神。祂過的生活是作神的見證人。雖然祂是受藐視的拿撒勒人,甚至是奴僕,但祂的生活是神的見證,因祂是神活的見證人。這意思是祂活神。祂這位身份卑微受藐視的人活神。祂過著忠信見證神的生活。
在啟示錄三章十四節,主指明祂是那阿們,那忠信真實的見證人。阿們在原文意堅定、穩固、可靠。主耶穌是那堅定、穩固並可靠的一位。因為祂堅定、穩固並可靠,祂就是那忠信真實的見證人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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