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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-神的羔羊(一)

二月二十日


陸 在救贖裡


一 神的羔羊

約翰一章二十九節我們看見,在救贖裡,基督是神的羔羊:『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之罪 (罪性sin) 的!』這節指明基督是神的羔羊,從人類中除去罪。這節的『除去世人之罪,』實際上的意思是從人類除去罪。罪是藉著撒但進入人裡面,因為撒但將罪,就是他的毒性,注射到人類裡面。但神的羔羊來了,從世界,從人類除去這罪。


作為神的羔羊,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,以對付罪性和罪行。

林前15:3『...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 (罪行sins) 死了,』

彼前2:24『祂在木頭上,在祂的身體裡,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 (罪行sins),....』

希伯來9:28『基督也是這樣,既一次被獻,擔當了多人的罪 (罪行sins)....』

我們看見,主耶穌是神的羔羊,為我們的諸罪(指罪行)死了。


不僅如此,按

林後5:21『神使那不知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 (罪性sin),....』

希伯來9:26『...如今祂在諸世代的終結顯明瞭一次,好藉著獻上自己為祭,把罪 (罪性sin)除掉。』

祂的死對付了罪(指罪性)。因此,罪性與罪行都由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之神的羔羊對付了。


在救贖裡,基督這神的羔羊滿足了神的要求,就是祂公義、聖別、和榮耀的要求。沒有一個墮落的人能履行這些要求。因此,需要神所指定的救贖主,神的羔羊,履行祂公義、聖別、和榮耀的要求。

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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