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二十一日
一 神的羔羊
在約翰福音裡,神的羔羊表徵在肉體裡的話,(約一1,14,)作一切舊約祭物的應驗,成就神完全的救贖。基督是一切祭物的總和。祂不僅是贖罪祭,也是贖愆祭、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搖祭、舉祭、甘心祭、和奠祭。有基督作一切的祭物,我們就有神完全的救贖。藉著基督作應驗一切祭物之神的羔羊,我們就能進入神裡面,並有分於神聖的生命和性情。(約三14~15,彼後一4。)因著基督是神的羔羊,我們足能進入神裡面。我們能放膽進入神裡面,知道祂沒有權利拒絕我們,因為我們是憑藉祂的羔羊來的。我們在基督裡有完全的救贖,因此我們能進入神裡面,享受祂一切的所是。
按彼前一章二十節,基督作為救贖的羔羊,在創世以前,就是在宇宙被造以前,就預先被神知道:『基督在創世以前,就預先被神知道,卻在諸時期的末後,才為你們顯現出來。』基督是神在創世以前,按著祂的先見所預定並預備作救贖羔羊的。這事的成就是照著神永遠的定旨和計劃,不是偶然發生的。
『預先知道』一辭,原文字根包括稱賞、認可、和擁有的意思。被神預先知道,意思就是被神預先命定。衛斯特(Kenneth S. Wuest)在他的新約擴大譯本裡,在彼前一章二十節用『預先命定』一辭,說,『基督…在宇宙創立以前,就預先被神命定。』這就是說,在已過的永遠裡,神就認可基督,並稱賞祂。神也命定基督作祂的受膏者,就是接受使命在時間裡完成一切神所計劃的一位,以成就祂永遠的定旨。尤其基督是被預先知道,預先命定作神的羔羊,以完成救贖。
啟示錄十三章八節說到基督是『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。』在神永遠的眼光裡,基督作為神的羔羊,是從受造之物存在的時候就被殺了。這就是說,在神看來,基督被殺不是在兩千年前,乃是從受造之物存在的時候,就是從作為世界一部分的人墮落的時候起。神預先知道受造之物的墮落。因此,從受造之物存在起,神的羔羊基督就被殺了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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