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二十四日
拾陸 在新約的比喻裡
一 禾場上的簸谷者
施浸者約翰引薦基督時,說,『祂手裡拿著揚場的簸箕,要揚淨祂的禾場,把祂的麥子收在倉裡,把糠秕用不滅的火燒盡了。』(太三12。)這裡陳明基督是禾場上的簸榖者。因為祂是這樣一位簸谷者,我們眾人都需要對祂認真。
那些由麥子所表徵的人,裡面有生命,主要把他們浸在聖靈裡,(太三11,)並把他們提去,收在天上的倉裡。那些由糠秕所表徵的人,如十三章二十四至三十節的稗子,裡面沒有生命,主要把他們浸在火裡,把他們扔到火湖裡。這是關於祂回來後,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審判活人,(太二五31~46,)以及千年國後在白色大寶座上審判死人。(啟二十11~15。)馬太三章十二節的糠秕,是指不肯悔改的猶太人;十三章的稗子,是指掛名的基督徒。這兩班人的永遠定命都是一樣的,就是在火湖裡沉淪。(太十三40~42。)
我們不該像糠秕,也不該作稗子。反之,我們該是麥子,就是神活的兒女。要作神的兒女,我們需要重生,(約三3,)從水和靈生。(約三5。)凡悔改並相信主的人,要被祂浸在聖靈裡,使他們能得著永遠的生命。那些不悔改不相信的人,要被祂這簸谷者浸在火裡;他們要被扔在火湖裡永遠沉淪。因此,主的浸不是為著在聖靈裡永遠的生命,就是為著在火裡永遠的沉淪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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