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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-第二個人

二月十一日


七 第二個人

在成為肉體裡,基督也是第二個人。(林前十五47。)藉著基督的成為肉體,神在子裡成了人。神有一個目的,照著祂的設計,創造了人,但人沒有達成神的目的,也毀壞了祂的設計。神沒有創造另一個人,而是親自來成為第二個人。神來成為第二個人,不是在父裡或靈裡,乃是在子裡。


關於基督是第二個人,林前十五章四十七節說,『頭一個人是出於地,乃屬土;第二個人是出於天。』『出於地,』指頭一個人亞當的來源。『屬土,』指他的性質。亞當是頭一個人,是舊造的元首,在創造中代表舊造。基督是第二個人,是新造的元首,在復活中代表新造。全宇宙中只有兩個人:頭一個人亞當,包括他所有的子孫;第二個人基督,包括祂所有的信徒。我們這些信徒,因著出生,包括在頭一個人裡面;又藉著重生,成為第二個人的一部分。我們的信,把我們從頭一個人遷出,遷入第二個人裡面。就著我們是頭一個人的一部分說,我們的來源是地,性質是屬土的。就著我們是第二個人的一部分說,我們的來源是神,性質是屬天的。『出於天,』指第二個人基督的神聖來源,和祂屬天的性質。

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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