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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-耶穌 (1)

二月七日

三 耶穌

耶穌這名是神起的。天使加百列告訴馬利亞,她所懷的孩子要起名叫耶穌。(路一31。)後來,主的使者向約瑟顯現,也告訴他要給孩子起名叫耶穌。(太一21。)因此,『耶穌』是神所起的名。


路加一章三十一節說,『看哪,你將懷孕生子,要給祂起名叫耶穌。』『耶穌』是希臘文,等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,(民十三16,)意即耶和華救主,或耶和華救恩。耶穌不僅是人,更是耶和華;並且不僅是耶和華,還是耶和華成了我們的救恩。


1 耶和華

耶穌的名包括耶和華的名。希伯來文的『神,』意思是大能者,『耶和華』的意思是我是。(出三14。)希伯來文的動詞『是』不僅指現在,也包括過去和將來。因此,耶和華的正確意義是:我是那我是,那現在是、過去是、將來是、永遠是的一位。這就是耶和華。


惟有神是永遠的一位。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,祂是那我是。因為主耶穌是成為肉體的神,祂能論到自己說:『還沒有亞伯拉罕,我就是。』(約八58。)不僅如此,祂能對猶太人說,『你們若不信我是,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,』並且『你們舉起人子以後,必知道我是。』(約八24,28。)我們需要領悟耶穌是那我是,並且相信祂是那我是。我們需要什麼,主耶穌就是什麼。我們若需要救恩,祂自己對我們就是救恩。凡我們所需要的,祂都是。祂是生命、亮光、能力、智慧、公義、聖別。我們所需要的一切,都在祂裡面尋見。

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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