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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-良人(丈夫)

十月六日

四一、良人(丈夫)

就著至為純潔、聖別的意義上,聖經乃是一本神聖的羅曼史,就是一對宇宙配偶的羅曼史——神在基督裡是丈夫,祂的贖民是妻子。在舊約裡,主常說到自己是丈夫,祂的子民是妻子(賽五四5,六二5,耶二2,三1,14,三一32,結十六8,二三5,何二7,19)。這神聖的羅曼史在雅歌中完全描繪出來,那裡尋求者一再說到她的良人;這良人預表基督是我們的良人,我們的丈夫。在雅歌一章十六節,尋求者帶著珍賞的感覺說:“我的良人哪,你甚美麗可愛。”在二章三節,她珍賞且享受他:“我的良人在男子中,如同蘋果樹在樹林中。我歡歡喜喜坐在他的蔭下,嘗他果子的滋味覺得甘甜。”蘋果樹不僅是為著珍賞,也是為著享受。她坐在他的蔭下享受安息,並從他甜美的果子得餵養,得滿足。最終,在八章十四節,她催促他快來:“我的良人哪,求你快來,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。”

雅歌中良人的預表在新約裡得應驗。基督被啟示為我們的丈夫,信徒被啟示為祂的配偶,祂的妻子。在林後十一章二節保羅說:“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,要將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。”這裡保羅說,基督是我們所愛的獨一、宇宙的丈夫。祂這最可愛的一位,吸引了我們,我們也被當作貞潔的童女獻給了祂。如今我們該愛祂,寶貴祂,並且單單在意祂,不讓人在我們心裡頂替祂。我們對祂的愛該是純潔的,我們全人該以祂,我們的良人,我們的丈夫為中心。
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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