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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-葡萄園比喻裡的家主

十二月十七日

十五 葡萄園比喻裡的家主

家主的比喻(太二十1~16)是主耶穌講的,解釋祂所說在前的將要在後,在後的將要在前的話。(太十九30。)這話是答覆彼得的問題:『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,這樣,我們將來要得什麼?』(太十九27。)馬太二十章一、二節說,『諸天的國好像一個作家主的人,清早出去,為他的葡萄園雇工人,和工人講定一天一個銀幣,就打發他們進他的葡萄園去。』

家主 指基督。

清早 指召會時代的最早期,那時基督來呼召門徒進國度。

工人 指門徒

葡萄園 指國度

銀幣 指主在馬太十九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,與彼得所講定,應許給他的賞賜-國度實現時,在榮耀裡對神聖生命的完全享受。


在召會時代的不同時期,家主『雇』了更多工人,(太二十4~5,7,)以後,『到了黃昏,葡萄園的主人對管事的說,叫工人都來,給他們工錢,從後來的開始,直到先來的為止。』(太二十8。)那些約在午後五時雇的領了一個銀幣,那些先雇的以為必要多得,也是領一個銀幣。他們領了以後,就埋怨家主。家主回答說,『我願意給那後來的,正如給你的一樣。難道我不可隨我的意思,用我的東西麼?還是因為我慈善,你就眼紅了麼?』(太二十14下~15。)這指明主耶穌是家主,有權柄照著自己的意願和喜悅,不按作工的原則,乃按恩典的原則,將同樣的工錢付給後來的工人。這裡主很強的指明,祂對跟從祂者的賞賜,不是商業的,乃是按著祂的意願和恩典。門徒要得著諸天的國,就需要撇下一切並跟從主,但主所要給他們的賞賜,超過他們所當得的。這不是按著商業的原則,乃是按著主的喜悅。主耶穌不願賜下國度作商業交易。因此,我們不該以為,我們所撇下來跟從祂的,等於要買國度的代價。主耶穌賜下賞賜,是慈善的舉動。國度是按著主自己的意願,從祂恩惠的賜給臨到我們。這是啟示基督在祂的恩典裡作 家主
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(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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