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月二十五日
六十 要來的基督
4 帶著祂從父所得的國
主耶穌回來時,要帶著祂從父所得的國而來。
但以理七章十四節有關於這事的預言:『祂得了權柄、榮耀、國度,使各族、各國、各種方言的人都事奉祂;祂的權柄是永遠的權柄,不能廢去,祂的國必不敗壞。』
這預言應驗在路加十九章十二節和十五節上半。在十二節,主用比喻說,『有一個貴胄往遠方去,要得國回來。』十五節上半說,『他既得國回來。』貴胄表徵救主有最尊高的身份,就是神人,兼有神性的尊貴和人性的高尚。往遠方去,表徵救主死而復活後到天上去。(路二四51,彼前三22。)回來,表徵救主帶著國度回來。(啟十一15,提後四1。)
主再來時要帶來的國,乃是神在地上所要建立永遠的國,(但二44,)這國得自亙古常在者,也屬於亙古常在者,就是神。基督要在地上建立的國將是神的國,就是從亙古,甚至從永遠就有的國。
摘錄自台灣福音書房4063-2新約總論(二)-基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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