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十六日
「到那時候,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」(徒2:21)
「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」這怎麼可能呢?因為神已經應驗了約珥書上那一部份預言說: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。」聖靈既已傾倒出來在全人類的身上,為此罪人只要向主呼求,就必得救。
每一個傳福音的人,如果不相信這件事,就沒有多少用處。聖靈如何緊緊的接近罪人,這件事對我們所傳講的是極其重要!神在天上,是遠超過人類所能達到的。但是「你不要心裡說,誰要升到天上去呢?就是要領下基督來這道離你不遠。」當我對人傳講基督的時候,我總是相信聖靈是在那人身上,正如在創造時期,祂拂煦在水面上一樣。祂時刻等候著要將基督帶進人的生命裡去。祂的職事正如白天的日光,只要你將窗戶上的百葉簾稍微打開一點點,它就會湧進來,並照亮了整個房間的每一部份。但願我們從心裡向主呼求,聖靈立刻就進入我們裡面,開始祂那改變人的工作——使人知罪,悔改,並賜他信心。這就是重生的神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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