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曠野的筵席-倪柝聲

十月十八日

  “你這個人,為什麼論斷弟兄呢?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?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。”(羅14∶10)

  在這節經文裡,神禁止我們兩件事,就是:“論斷”和“輕看”弟兄。前者是外面的行為,後者是內心的態度。我或者尚未達到公開論斷弟兄的地步,這是很好的,但我是否一直在心裡計算他的惡呢?我是否因他尚未看見我所看見的,而暗地可憐他呢?我是否以他為軟弱或怪僻而心裡輕視他呢?如果我是這樣,我就已經落在危險中了。因為在下一步,我就會認為自己比他更好。如果我輕視他,我一定是自視太高了。讓我小心提防,不要把自己看作屬靈的強人,因為這在神面前只顯出我是如何的屬肉體。當然,神願意我清楚的分辨是與不是,但我永不可將別人當作我分辨是非的犧牲品。審判的寶座永是屬於基督的,何況這還是將來的事。我們是誰,竟敢現在就篡奪這審判權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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